故事还在继续,而听的已经不是当时的人。但讲的却仍是当时的事。
初二,分班,我分到与吴芳一班。那时我喜欢许嵩的歌,在他的歌声里总能找到疗伤的良药。
吴芳并不算漂亮,也不算丑陋。但是很清纯,当时如此。我写过一篇文章,形容吴芳,你亦如我闲泊扁舟边的莲。她说,你写的真好。
我那时英语不好,尽管现在英语一样不好。老师把我和吴芳调到一起坐,吴芳英语不错。每天中午,吴芳都会给我细致的讲题,而我也每天会带两瓶绿茶,一瓶给她以报答她的教育之恩。另一瓶缓解我渴睡之意。
有天中午,夏季炎热,困得不行。我和吴芳都卧在桌子上,她突然握住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说:“你喜欢我么?”
我有些木然,但也许日久生情,“有点。”
“我喜欢你。”她小声说到。
我竟有些不知所措。
而后,我和吴芳便默认般的开始交往。我一直觉得我是个没有理想的人,我曾经想过,只想安稳地做个平民,安稳地生活,和一个不美也不丑的女人安稳地结婚,安稳地生两个小孩,第一个是女孩,之后是男孩。等女儿结了婚,儿子独立后便退休,之后闲时和朋友下下象棋或打篮球,过着悠哉悠哉的隐居生活,然后先太太一步离开这个世界,能有这种人生就好了。
当我把这个理想对吴芳说时,她问我,“为什么第一个是女孩,为什么第二个是男孩?为什么要先太太离开这个世界。”
我说,因为我没有姐姐。我从没有体会到姐姐给我的关爱。我希望儿子能在姐姐的陪伴下成弥补我的遗憾。
我说,先太太离去我就不会体会到因太太先我而去的悲伤,如果人死后便失去灵魂回归自然的话。如果人死后仍有灵魂会到另个世界,我愿意去先探探路,并安静的在那里等她。
吴芳感到,“我想做你的太太。”
我仅仅笑应。
我带上耳机听歌,并分给吴芳一只。
la la ..我唱却不想
la la ..阳光下懒洋洋
la la ..阿德莱德山眺望
la la ..天堂是不是这样
无论你身在何方
流浪还是寻找希望
我想你也会渴望回到最初的方向
吴芳转头问我,“这时什么歌。”
我闭着眼睛说,“墨尔本晴。”
吴芳笑道,“有一天带我去好么?”
我想说好,但不敢出声。我怕承诺,因为有的承诺一个人根本无法坚守。我至今未忘记曾经答应过要牵燕牵着她的手永不分开。然而当她说出分手时,我知道不管用多少强力胶将我俩的手粘在一起,都无济于事。
有的人得到,便不珍惜。有的人得到,却怕失去。我属后者,因而患得患失。
课堂上,偶尔和吴芳传递纸条,怕被人剽窃偷窥。便对明文进行加密,开始用拼音倒写,而后改进,上下行交叉行文等等。那时在班级里掀起一股解密之风,虽然火热,但无所得,便也退去。每当此时,我和吴芳,相视而笑,隐隐得意。
但好景不长,我的成绩,滑了一个漂亮的抛物线后,跌入谷底。而吴芳的成绩仿佛那年罗伯特百米再创人类记录般,又创新高。
放假那天,吴芳递给我一封信。转身离去。打开之后,我才知道那是她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当然不是她要从此离世写的绝笔,而是在我的世界中她的死亡通知。
亲爱的, 对不起,实在抱歉。我不能再去耽误你。虽然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时光很短暂,但是很快乐。我们的成绩差距越来越大,我不想多说了,希望你在下学期好好学习,我也会好好学习的。
分手,再见!
我把信错成一团废纸,随手丢进垃圾桶。没有一点犹豫,转过身,一滴热泪却落了下了,坠地而碎,蒸发虚无。我并不悲伤,因为我庆幸,我并没有说出口,与她相随领略墨尔本的晴朗。
暑假,无趣,去广场溜冰。偶遇吴芳与友人甲。友人甲技艺高超,吴芳笨手笨脚。此二人相辅而行,见我而来,友人甲不禁露出诡异的笑,居然此时突然单膝跪地,“吴芳,我爱你。接受我吧!”说完用余光看我,一副宣示主权的模样。广场的人看热闹的欢呼道,“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众人拾材火焰高,吴芳欣然接受,满脸幸福。我见此状,觉无趣甚。转身欲去吃茶。
我坐下休息,戴上耳机,不分予人,随机播放,墨尔本晴。抬头望去,竟满墙便利贴,与我最近的一张。
吴芳,我答应你,有一天带你去晴朗的墨尔本。
友人甲留
而在它旁,另一张便利贴。
友人甲,我爱你。希望我们能永远在一起。你说的,要带我去墨尔本哦!
吴芳留
我拿起手机,那首墨尔本晴,点击删除,没有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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