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看着那些粮食。
它们的确都得用来赈灾——在那乱世之中,灾难可不止是迷雾和海啸而已。
至于军队的那份,最多能拿出来两年的军粮。不过两年也差不多够了,两年之后,谷地、盆地、穹鹰、伊比利亚的各个大粮食基地,都能遍地开花了。虽然想要喂饱全世界的人,依然是有所不足——这临时生产的,怎么能够呢?
但只要能让军队在打仗的时候,百姓少饿死一点,人类便还有未来。
所以这些粮食大部分都得用来赈灾。
太阳王的目光微微一凛。
女皇告知自己,月国在上个月就已经开始迁徙了。海啸的事情恐怕是做不得假了——无论有没有,都要有备无患啊。
就在这时,太阳王看到自己的好女婿突然撩起了披风,拍动起了战甲,跪在了自己的脚下将头伏下深深一礼。
太阳王大惊失色,他呆滞在了当场,有些不明所以。周围的人群也是懵逼在了那里,只有加斯泊和一群天国史官们刷刷刷的记着东西。
“陛下,您给了我这天下的黎明苍生活下去的一个希望!请收我一拜!您救了无数的人!”
周围的人群恍然才有所明白,都纷纷的伏倒在地,黎明骑士们单膝跪地致意敬意,太阳城的官僚们三叩九拜高呼万岁。
太阳王做梦也没有想到过这一幕——他曾经想过许多次,让另一个皇帝拜在自己的脚下,但从未想过会是这样的一个原因。
他突然明白一个真正的王,应该秉持着一种什么样的心了,也明白什么才叫做心怀天下。
自己的好女婿,今天无论是作秀,还是心中真的如此。自己在这方面都远不如他。
太阳王看着那拜倒在地的乔治慢慢的点起了头,觉得也许自己真的老了,也许将那一切交给自己的儿子和女婿是对的...虽然给的有那么一点不太甘心。
俯首在地的乔治,继续郑重的说道:“圣者‘逐日者.莫克斯之名,必定如那‘图拉达恩’一样,让世人传唱千年!”
这世界上出现过的救世主很多,圣者也很多,但图拉达恩却是有史以来所记录的第一代圣者,也是第一代救世主。
那正是诸神毁灭世界的末日年代,图拉达恩当初在喀什雅人与七神的指引下,与自己的弟弟一起将人类从北方带领到了世界上的第一个庇护所——黄金国度。
算得上是这个世界的加强版诺亚了。
乔治将太阳王比作图拉达恩,还真算是贴切——逐日者.莫克斯带领万族人民从南方来到太阳城,积累粮食,让世界的人民渡过海啸。
当然,太阳王当初的本意也许并非如此,他只是关心南荒人而已。原本他也不信海啸,是坐在太阳城等死的。所以这笔只要随便一写,太阳王便是这天下的罪人——而且还得加一个昏庸无道与战争狂人。
但现在乔治一句话,老丈人便发现自己千年留唱了,而且还是记载在那天国文书中的——这有史以来,一共有几个人记在这天国文书上?
这一下子就把一个昏庸无道的战争狂人,变成了图拉达恩这样的救世主,太阳王自然是开怀大笑,高兴地不得了。
原本他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不甘的,尤其是看到这些粮食之后——这可是图谋霸业的二十年积累啊!
但现在他却是浑身上下都舒坦了起来。
那千古年来,王朝更替又有几个王朝能传承百世——十代人没有换王朝,就是烧高香了!
而又有几个皇帝能让人记得呢?
自己戎马一生为了啥?
不就是能千古传唱,在那史书上留下浓重的一笔,不让后人忘记吗?
而且,有了这么一笔之后,这未来无论是自己的女婿是否会履行那‘太阳王必定千秋万代’的话,自己的后人都不会遭遇什么屠族的事情了——瞧瞧那失败的哈斯曼、沙尔曼活的多逍遥?这都几万年了,踏平沙国王都的人太多了,但图拉达恩的后人却一直没有人敢杀啊。
包括自己在内。
所以乔治这不光是送给了自己一个流传千古的大名,也是给了自己后代一个免死金牌。以证明他的对自己的承诺。
这才他娘的是真正的彩礼啊!
史官们刷刷刷的在那天国录上写下了这一笔,在这一刻,太阳王开怀大笑。
他不由又看向了自己的儿子——亚历山大必定在这场末日之战中留下浓重的一笔,哪怕是二世之后,再无太阳王,莫克斯这一生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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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他看向自己的女婿的时候,却也是越看越顺眼,越来越喜欢了——自己是那太阳王,假图拉达恩,儿子是那与恶魔决战的英雄,女婿是那真图拉达恩。
现在面子里子都有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值了!
乔治也开心的笑了起来。他知道,现在,自己的老丈人算是终于能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所有家产,都留下来了...
‘终于他娘的骗到手了...’
乔治满足得很,为了这个世界,他把太阳王的祖宗十八代都供起来又能如何?
而人家太阳王无论本意如何,他到底还是为后人留下了点东西,为这对抗末日出了一份大力。
是该记在史书中。
至于这历史原本如何,真相到底是什么。就让后人来评判吧!
当天在与太阳王巡视了城内的粮仓之后,乔治站在城墙上,看着那往来的船只沉思了良久。
这些船只有的盛满了粮食,有的盛满了劳工。有的甚至还有南荒一些部落的长老、祭祀以及庇护所的牧师们。
他们都将前往群星河畔中段的黄金内海去改造土地,兴修水利,为那未来可能会在海啸之后出现的洪水做准备。
虽然黄金内海处于大陆中部,不会受到海啸的影响,但河流在未来必定上涨,如果不早早进行准备,几场暴雨下来过后,便要大涝。
整个南荒是目前在迷雾中所保留下来的最好的土地,人口达到了1488万——1488万人,听起来很多,但每当乔治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心中都会发颤。
如此广大、肥沃的土地,人口却连秦朝的数字的一半都没能达到。
至于北方有多少人,没有人知道——国王们都不清楚。
只有阿方索给出了一个艾尔达在迷雾之前的人口数字——八千万。土地比宋朝大两倍,但人口却没有宋朝多。
但相比于现在来说,那曾经的艾尔达已经是一个繁华无比的王朝了。
因为现在整个世界之中,除了月国和神圣帝国之外,人口最多的恐怕也便是南荒了——因为,南荒的人大多都是从北方各个国家逃难过来的难民啊!
北方那广大的土地有如亚欧大陆,南方如同美洲。但如今却是人丁稀落。还不如中国国代的许多王朝!
根据天国档案来看,如今世界的人口与迷雾之前相差了几十倍。
人类正在渐渐灭绝。
而现在,就连这‘富饶’的南荒的1488万人,也面临着流离失所的困境。
在那天灾之中,南方大部分的土地都将不再适合生存。许多土地都将被洪水淹没,恐怕只有处于大陆中部的黄金内海附近,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
但那里无法安置1488万人。
现在,北方有地无人,南方在未来会人多地少,但光把南方的人迁徙到北方却并不合适。也许应该让南北的的人口互换,趁着这个末日的计划来一场换血。让万族人民渐渐融合,一同携手度过未来——人类不能再自相残杀了。
南荒的人很多,但南荒人并不多,只有不到三百万。而且分为上百个民族、上千个部落。大部分的民族在那太阳神的信仰与预言之下,都并不排外。所以只要文化、文字与信仰统一,会很容易就能融入大家庭的。
事实上,在这几十年里,南荒的各族人民一直都在互相通婚。许多南荒的部落人,如今也已经住进了城市,搬进了城堡。许多像是索伦多这类的开明领主,甚至已经是穿戴短装,效仿月国了。
唯一可惜的是,大部分的领主虽然住起了城堡,但治下却是大力发展牧场,人人养牛马。而太阳王虽然倡导发展农业,但为了以后打仗,也支持领主们驯养大量牛马。
海啸过后,南荒的草原恐怕将大半消失。这里必须转变成农业社会,开始学些魔法了。
同时这里也应该好好学习一下农耕技术了。
南荒有着如此肥沃的土地,而且还有着玉米、红薯这类的高产作物。但平均亩产量加在一起才6蒲式耳——三百斤!
这个月庇护所的小麦产量是多少?快四百斤了!
而所有作物加在一起的平均亩产,已经超过了20蒲式耳!
就连穹鹰,这个月的平均亩产也达到了8蒲式耳!
这里的农田需要好好开发,在群星坠落之前,土地要物尽其用才行。庇护所的领民们今年恐怕要有许多人过来出差了。光靠牧师们可不够。
尤其是黄金内海附近的土地,更应该好好的改造。一旦这个大粮仓一旦发展起来,就算海啸过后,光是内海的这一片区域的土地,恐怕也会比伊比利亚、盆地的产量更好。养活两千万人不成问题!
...
九月末,庇护所的许多人已经穿上外套了。但在南荒却依然得光着膀子才舒服。
这日,老王驾崩,新王继位
太阳神的代言人——黎明领主,在那太阳神庙中举剑册封新王。
天授王权!
如今那些刺头领主们早就在太阳王的雷霆手段中被弄得服服帖帖,剩下的人大多都是支持太子的。再加上有太阳神与整个天国做背书,因此太阳长子的上位是无可争议的。
而天授王权,也使得整个南荒的民众都心之所向。
相比于老太阳王来说,新王宽容仁厚,首相又是温和派的索伦多。这使得那些一直生活在老王阴影下的贵族们在今天喜极而泣——或者说,从拜祭老王那天,贵族们便大哭不已了。
那个天杀的老屠夫终于挂了!
接下来的南荒算是迎来了全面的开放政策了,原本在南荒的闭关锁国之中,贵族领主们与各国的贸易往来只能在私下里偷偷进行。许多人连学个魔法,都要被神庙用教义找毛病。
南荒可谓是向往新世界已久,再加上一部分守旧派被太阳王搞死了,一部分又是太阳神的死忠。所以各项新政策都非常顺利,贸易的开战也激活了南荒。让各个城市又一次的焕发起了生机。
迁徙、换血与融合的工作,也在这贸易的洪流中暗暗展开了。
亚历山大暂时留在了南荒。被‘殉葬’的那些宦官、王妃们都去了庇护所。至于老太阳王,在与乔治去那庇护所转悠了几天之后,便一同前往了穹鹰,朝着那艾尔达王都前行。
两个人基本上成天呆在一起,已经换装了的莫克斯,看起来就像是乔治的一位老家臣、老骑士或者长辈、老师——姓氏自然也是奥斯汀了。
而乔治不再称呼莫克斯为陛下了,而是‘叔父’,或者‘斯莫克’大王。
南荒的大王遍地都是,而如今的太阳王也打扮成了一名普通南荒贵族的样子。但是,无论这位斯莫克大王就算打扮得再普通,恐怕也普通不起来——从那莫斯傻勾勾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了。
‘小胖子’莫斯自从与乔治等人在半路上会合之后,那眼睛就没有离开过那个大胖子——或者说熊才合适。
因为这位斯莫克大王身高足有两米七十多,宽度也宽得吓人!体重足足达到了恐怖的三百公斤!简直是一头大棕熊,又或者食人魔领主!
那体型有如奥尼尔的‘小胖子’莫斯站在这头棕熊的面前,就像是一头小浣熊...
这一天,众人在旅途之中,停在了一座城市休息。在贵族们招待了众人之后,乔治等人换上了一副普通的装束,在城中逛了起来。
莫斯忍不住又一次的提到了那个问题。
“你别骗我,乔治,我刚刚听到你叫他莫克斯了!”莫斯小声的叫了起来,他瞧向了那不远处正在与一个老农闲聊的大棕熊。忍不住再一次的长大了嘴巴——他绝不会认错的!
“我又不是瞎子!”莫斯瞪着眼睛又大声的嚷嚷了起来:“这天底下有几个这么高大壮硕的莫克斯大王?!还有我刚才可是看见了,巴娜叫他父亲!”
乔治伸出了一根手中,盯着莫斯的眼睛,认真的说道:“在南荒叫‘莫克斯’的人很多——还有,我叔叔叫做‘斯莫克’!”
莫斯被乔治的眼神吓住了,连忙的点起了头:“你说是就是吧。”
为了让莫斯记住,乔治又重复了一句:“斯莫克.阿列克谢.什么什么.奥斯汀——莫克斯叔叔!您到底决定叫哪个中间名了?是卡尔还是查理啊?”
斯莫克大王没工夫搭理他,他正站在那老农的面前一脸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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