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李千寻电话就打了过来。笔神阁 bishenge.com
“胡大姐来了,好像有很急的事,我问她也不说,非得等你回来。”李千寻在电话里说道。
“好,我马上回去。”赵凛冬回道。
反正海城的这边的事,也解决的差不多了。
剩下的关于一下网上谣言,就交给江天明处理了。
相信他会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
赵凛冬带着两女,即刻赶了回去。
“胡大姐是昨天半夜找来的,我怕打扰到你,就没和你说,你快去看看吧。”李千寻说道。
赵凛冬点了点头,刚一进去。
胡大姐跑了过来,扑通一声,跪在了赵凛冬面前,一句话还没说,就哭了起来。
赵凛冬连忙上去把她扶起来,让她坐下。
“胡大姐,你有什么事,就和我说吧,能帮的上忙的,我肯定帮。”赵凛冬说道。
“赵凛冬啊,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我也绝对不会来找你,求求你救救我们。”胡大姐说道。
原来,从他老公病好以后,就回了老家。
但他老公病的时间实在太长了,身体不可能恢复,干不了体力活。
眼看现在猪肉价格不错。
便想着在老家养几头猪,卖肉也能卖点钱。
谁知道猪苗抓回来没多久,猪圈就出事了,猪一到夜里就发疯,乱叫,乱拱。
这也没什么,就当猪瘟,把猪电死埋了就可以了,还给几百块钱一头的补贴。
可是镇子上的人联合村民对此事不依不饶,非得说胡大姐家风水有问题。
要把他们家拆了,还不给拆迁款。
要知道,胡大姐镇子上的房子,早已经卖出去了。
现在就剩农村这一个房子。
要被拆,他们住哪里啊。
无奈之下,就只好来城里,找赵凛冬帮忙。
赵凛冬听完问道:“养猪的地方,是不是就是我老家?”
胡大姐点了点头,“正是。”
当初老爸带自己来城里的时候,就把土房卖给了胡大姐家,本来就是一个很小的房子。
住人的话,就连农村人也嫌弃。
改造一下,当猪圈还是不错的。
安抚了一下胡大姐。
“你先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赵凛冬说道。
然后来到门外,找到乔老,问道:“当初,君夏给我爸的剑,是不是一把灵器?”
乔老点了点头,“是啊,只是后来不知道被你爸扔到哪里去了,小主也没找他要过。”
赵凛冬明白了。
原来那把剑就一直被老爸埋在家里,就算后来到城里,都没有带出来。
因为是灵器的原因,所以导致猪发狂。
如今自己失去了茶刀。
正好缺一件合手兵刃。
“不过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不是一把剑,而是一把刀。”乔老说道。
赵凛冬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剑和刀都只是一个比喻。
代表着血雨腥风的江湖。
回到房子里。
“胡大姐,你放心吧,这事,我一定帮你解决。”赵凛冬说道。
胡大姐一听,又要跪下来,不过被赵凛冬眼疾手快的拖住。
先让人带胡大姐休息一下,赵凛冬也要准备一下才能启程。
“你又要出去?”李千寻问道,帮他收拾了几件衣服。
赵凛冬点了点头,并没有听出她话语中的不快,“放心,我很快就回来。”
“不是,我的意思是,这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你随便安排一个人,就能解决,不用什么事都亲自操劳。”李千寻干脆和他明说。
赵凛冬这才明白,自己最近出入是好像有点频繁了,光海城就跑了几次。
“你和我一起去吧,让她们留在家里。”赵凛冬说道,“嫁给我这么久了,你还没见过我家什么样呢。”
“谁想见啊。”李千寻说道,顺便把她自己的衣服,扔到床上。
赵凛冬用空间戒指,全给收了起来。
在家里吃了饭。
一行三人就出发了。
带着媳妇回老家,自己这也算是衣锦还乡吧。
驾车离开城市,走了一段山路,就出现一个小镇,从小镇上的一条土路下去,就是赵凛冬的老家。
“原来你家这么近啊。”李千寻说道。
“本来就不远,只是我们是全家搬出来的,也就没必要回来。”赵凛冬说道。
这么多年没回来过,老家变化还挺大的。
以前都是土瓦房,现在家家都盖洋楼了。
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甚至网线也到了农村。
但在这众多洋楼中,有一座红砖矮房特别显眼,这就是胡大姐家,从前他们家可是首富。
如今却成为了村子里最穷的了。
所有的钱都拿出去治病了,房子自然没盖新的。
在红砖瓦房旁边,还有一座更破的房子,用的都是土砖,盖的还是茅草,墙上都长出了草。
这就是赵凛冬以前的家。
李千寻看的暗暗称奇,她出生虽然也低微,是顾笙偷偷把她生下来的。
可没多久,就回了李家。
虽然住不上别墅,但靠着李志强,在城市里也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因为家境原因,她从小见识的就是大富大贵。
一比较起来,她自认自己是过的够苦的了,苦的都只能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
没想。
赵凛冬的童年比她更苦,只为一日三餐拼搏,能填饱肚子,就算是好的了。
“如果,我买不起别墅,甚至买不起商品房,你愿意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和我住在这里吗?”赵凛冬问道。
李千寻想了想。
如果是让现在的自己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和他在一起,住哪里都行,哪怕饮水饱都行。
可之前那种状况,你还是一边凉快去吧,安心找一个村姑,过好你这一辈子就行了。
“鬼才愿意。”李千寻回道。
“你怎么这么现实。”赵凛冬说道。
“我就是这么现实,在这里住一个星期,那叫享受生活,住一个月,那是锻炼自己,住一辈子,不可能。”李千寻说道。
是啊。
从简到奢容易,由奢入简难啊!
可是,就是有一个女人,放下一生的荣华富贵,放下所有的骄傲,不顾一切的跟着一个男人住在了这里。
还为他生下一子。
要是母亲还活着,一家子都在一块,该多幸福啊。
赵凛冬摇了摇头,不想这些事了,把车停在了路边。
刚从车上下来,就听到胡大姐家方向传来吵架的声音。
“老王,别给脸不要脸啊,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让还是不让?”
“老王,算了吧,你现在病也好了,上次还得到了一笔拆迁款,还留着这房子干嘛。”
“你自己不好过,总别连累我们啊,赶紧拆了,晦气。”
被称呼为老王的就是胡大姐的老公。
依旧是一副骨瘦如柴的样子,好像随时可能会散架。
他站在房子前,拦着这些人。
“这可是我家祖宅,怎么能给你们,今天,你们就是打死我也不让。”老王说道。
“嘿,你还真以为我们不敢动手是吧,要真打死了你,也就连着房子一起埋了,别指望我们赔一分钱。”
为首的一人,挺着一个大圆肚子,光头能发亮,脖子上戴着一根金项链,腋下夹着一个公文包。
浑身释放着一股土豪气息,和村民在一起,有些格格不入。
他肥胖的手指,一指老王,“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让不让?”
“不让,打死我也不让!”老王坚定的说道。
“给我拆!”土豪大手一挥,也不和他磨皮了。
立即有两个男人,手里提着大锤出来。
在掌心吐了口唾沫,两掌一搓,抡起大锤就挥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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