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句话后,秦东宇便离开了。笔神阁 bishenge.com
随着他走出了张家别墅。
别墅内张义昌、张唯枫跟张子枫三个人都如负释重。
刚刚秦东宇在这个时候的时候,给他们三个人造成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大的让他们呼吸都觉得有些困难。
看着秦东宇远去之后,张唯枫这个时候好奇的问道:“父亲,这个人是谁啊?造化盟又是个什么东西?”
张义昌皱着眉头回答道:“我也不知道,以前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造化盟这三个字,就好像忽然冒出来的一样,原本我以为他是个疯子,所以根本就没有在意他的话,却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会这么强,看来这个造化盟绝对不简单。”
张子枫这个时候却说道:“父亲,你是不是想利用他,在两天之后来对付薛槐那小子?”
张唯枫听见哥哥这句话后,顿时恍然大悟。
对于他们张家来说,无论是薛槐跟罗家,还是这个造化盟,他们都得罪不起。
如果让他们现在臣服某一方的话,他们必定会选择臣服造化盟。
答应薛槐的条件,那么他们张家所有的产业将成为罗氏商会做嫁衣,并且滚出东湖省,这是他们张家所有人都无法忍受的事情。
臣服造化盟就不一样了,他们只需要选择贡献一半的财富给造化盟,至少还能保住一半,并且还能有造化盟这个大靠山。
不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张义昌是绝对不会选择臣服造化盟,或者是薛槐的。
没有人会真的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东西,拱手相让。
点了点头,张义昌回答道:“不错,到时候我们见机行事,如果连刘家家主都不是那小子的对手的话,那么只能靠造化盟了。”
……
刚刚秦东宇从薛槐身边路过的时候,薛槐感觉到了秦东宇身上修仙者的气息,实力虽然不高。
但是在张家庄园内,看见一位修仙者,这让他多少有些意外。
他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修仙者应该不是张家的人,如果是张家人的人,在之前张义昌是绝对不可能不把这个修仙者搬出来的。
修仙者的强大,绝对不是他们这些,区区打通了奇经八脉的蝼蚁可以比的。
一旁的罗金武见薛槐好像有心事。
他好奇的问道:“薛少,东湖省四大家族一直都视为一体,两天之后,张义昌极有可能会联合另外三大家族的家主,并且传闻刘家家主已经是运行大小周天的高手了。”
淡淡一笑,薛槐不屑的回答道:“区区一个运行大小周天的蝼蚁而已,我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你不用担心。”
听见薛槐的话后,罗金武也没有再说什么了。
回到半岛酒店。
薛槐先来到了乔千羽的房间。
让他郁闷的是,乔千羽已经退房了,人不知道去哪了,别说给他打电话,连一张纸条都没有留给他。
虽然心中有些失落,不过这十分的符合乔千羽的性格。
到了晚上,薛槐再一次来到了黑金酒吧。
在知道乔千羽不声不响的离开后,薛槐生怕温美琴也忽然离开。
毕竟之前温美琴就已经忽然离开过一次了,再一次在黑金酒吧两个人无意间相遇,温美琴再一次离开,也完全说得通。
不过让薛槐欣慰的是,温美琴依旧还在黑金酒吧驻唱,并且在看见她的时候,脸上还洋溢出了高兴的笑容。
就在这个时候,让薛槐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手里面拿着一瓶啤酒的男人,摇摇晃晃的朝温美琴走了过去。
温美琴看见对方上来之后,顿时被吓了一跳。
就在薛槐准备上去,把这个男人赶下去的时候,忽然冲上来两个黑金酒吧的保安,直接把这个喝醉酒的男人给拖了下去。
不仅仅如此,在把这个男人拖下去之后,在台下当着众人的面,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
打的浑身是血,衣服都被打的稀烂,之后才被保安给丢了出去,并且狠狠的警告了一顿。
这一幕,把那些对温美琴有想法的男人,都给吓的够呛。
尤其是邱子轩了。
虽然他已经放弃了最温美琴的打算,不过他今天依旧过来给温美琴捧场了,因为他心里面还抱有一丝幻想。
唱完歌够,温美琴来到薛槐面前说道:“你怎么又来了?不回江南省吗?”
薛槐淡淡一笑的说道:“暂时还没打算过去,看看情况吧。”
原本已经跟苏萌的关系缓和了许多,却没有想到,最终还是搞砸了。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他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何况之前就已经有过一次了,所以他并没有太过于放在心上。
旋即,他倒了一杯酒递到了温美琴面前说道:“喝一杯吗?”
温美琴却摇了摇头回答道:“我等下还要上去唱歌呢。”
见温美琴这么说,薛槐没有犹豫,一口气就把手中的这杯酒全部喝了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薛槐忽然看见温美琴身子晃悠起来,就好像要晕倒一样。
“美琴,你没事把?”
薛槐十分关心的问道,这已经是他第二次看见温美琴这个样子了,上一次他给温美琴检查过,并没有发现她身体的异样,现在她有发作了,这让薛槐心里面有些担心。
温美琴也觉得很奇怪,不过这个感觉只是一瞬间而已,过去了就没事了。
“我没事,可能是没睡好吧。”温美琴没有多想,便回答道:“我要上去唱歌了。”
就在温美琴上去接着唱歌的时候,忽然薛槐看见门口走进了一个手里面拿着一束巨大玫瑰花的男人,这一束玫瑰花,至少九百九十多。
从他的穿着打扮上来看,就知道是个暴发户,脖子上戴着一串金灿灿的黄金项链,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
身上穿的是一套黑色纪梵希这个季度最新款的西装,脖子上戴的领带也是黄色的,脚下也是一双纪梵希的皮鞋,右手手腕上戴着一块金灿灿的劳力士,可见他对黄金是有多么的痴迷。
“我去,这小子是谁啊?拿着这么大一束玫瑰花,不会是来表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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