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总管,感激不尽!”
“客气什么?你们都是我亲手训练出来的精锐,就这么折在主子的手里边,我心疼的很。这次带你们出来,我就没打算能带你们回去。你们必须得死,但不能死在主子手里,当他撒气儿的工具。你们呐,得给我死的有价值点。明白没?”
“大总管放心。只要不碰见主子,咱们死不了。”“行,有这种自信,说明我没白在你们身上浪费时间。”那人撇撇嘴,“得,主子的脾气你们也知道。都别在门口守着了。主子真想宰了你们,你们谁都跑不掉。得得得,都给我滚远点儿。没事别犯贱跑过来卖眼。否则,你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不用那人说,谁还想待在卓岚门口的附近?
不等那人把话说完,全副武装的人群便一哄而散。
谁都清楚,主子一旦生起气来,他可不管你是自己人还是外人,一律先宰了再说。
在生气中的主子,就是一头只会杀人的野兽,根本,都不能算做事一个人。
看着下属的背影,那人背靠在墙壁上,鼻尖儿,是一片铁锈的血腥味。
除了一生气就喜欢杀人让自个儿平静,主子还有个癖好。
那就是,他杀人之后,不允许有人去收拾。
就得让尸体那么横七竖八的躺在他面前。不对,这么形容不确切。应该是——
让一屋子的断肢残腿,就那么横七竖八的放在他的面前。
那人一边撇嘴,一边叹气——
主子这都是什么毛病?!
断腿断胳膊的,好瞧?
“有病!”
简直有病。
“谁有病?”
忽然在耳边响起的声音,并没有让那人受到惊吓,他脊背靠在墙壁上,单脚支撑着身体,双手枕在脑后,懒洋洋的望着天花板——
“说主子您有病呗!那一屋子的断胳膊断腿儿,让我给您收拾了多好?您非不愿意,就得搁那儿摆着。闻着就辣眼睛!”
卓岚没好气的一脚飞了过去,“叫你半天不搭理,到有心思腹诽我。”
其实大部分的时候,卓岚是一个很随和的人。一点儿啊,都不会给身边人带来压迫感。他就像个最普通的老板,会跟员工开开玩笑什么的。
不了解卓岚的人,只会被他的传闻所震慑,再被他生气时的状态所吓得腿软。
但若是了解卓岚的人,就会拿捏得当与他相处的分寸。
比如,那人。
只要卓岚不生气,他对待卓岚的态度,可谓是嚣张又没礼貌到了极点。对卓岚挪愉、打趣、腹诽,这事儿没少干。插科打诨,到是有那么几分权子墨的吊儿郎当今儿。
可若是在卓岚生气的时候,那人姿态恭敬的,也可以用卑微来形容。简直……那谄媚卑微的嘴脸,让人没办法不鄙视他。基本上能开溜,那人绝对不待在生气时的卓岚身边。
也正是这聪明的与卓岚的相处方式,才让这人成为了唯一一个留在卓岚身边,超过一年以上的人。
在卓岚身边伺候的人,基本上不超过半个月,就会被生气时的卓岚,或是杀了,或是折磨致死。
唯有那人,在卓岚身边,一待,那就是十多年。算下来,也有十四年了。
对其他任何一个人来说,身边有个十多年忠心耿耿的下属,再正常不过。可对卓岚这个喜怒莫辨,且一怒就要杀人的主子来说,能有这么一个在他身边待了十多年的人,真可谓是一个奇迹!
当主子的,有截然不同的两面。前后差距之大,让人都难以接受这是同一个人。不生气的时候,脾气简直好到了极点。对下属的打趣挪愉都包容有加。可当他生气的时候,就会变成一个只知道索命的厉鬼!
而当下属的,也有既然不同的两面。一面插科打诨,痞气十足。另一面,又是奴气十足。
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句——
什么样儿的主子,就有什么样儿的下属。
这两个会变脸儿的主仆,倒也是绝配。
结结实实的挨了卓岚一脚,对那人来说根本不痛不痒,他却龇牙咧嘴的喊痛叫哭了好半天。卓岚看到他这模样,无奈之下又是两脚飞了过去。
“嘿嘿嘿,主子,您可轻这点儿!我还想给您多办几年事儿呢!”
“你去的!老子压根没用劲儿!”
“主子!您没用劲儿,我这都快废了。您要是用劲儿了,你不得给我办丧事儿啊?”
“得了,少贫嘴。赶紧的,滚进来!”戏谑了几句,毕竟有正事儿,那人适当的开开玩笑,便也正色了起来。
跟在卓岚身后,那人敛去了悠闲的眼神,一同走进了那一屋子残肢断臂的房间。
想了想他问道:“主子,有情况?”
卓岚嗯了一声,募地压低了声音,“叶承欢的下落,已经找到了。我要你亲自走一趟,务必把叶承欢给我带回来!”
那人点点头,右手,下意识的按在了腰后的手枪上。
卓岚知道,这是他进入战斗状态的动作。
只要他将右手按压在后腰的枪包上,便说明,只要是阻碍他这个下属完成任务的——
遇鬼杀鬼、遇神杀神、遇佛便弑佛!
那人定了定睛,道:“叶承欢的身边,应该权子墨跟白子爵。他们两个人,是一起带回来,还是直接杀了?”
卓岚摆摆手,“不,那两个人并没有在叶承欢的身上。”
那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可是刚才跟您打电话的时候,叶承欢身边有——”
“多人通话罢了。这点东西,别告诉我你不明白。”卓岚扬了扬下巴,“消息很准确。叶承欢身边只有叶柚子一个人。”
“明白。”对于卓岚的消息情报,那人绝对不会质疑。
越是跟在卓岚的时间久,他就越是明白他主子的情报网有多可怕!
“叶柚子……”卓岚抿了抿嘴唇,在脸上勾出一个淡淡的弧度,“那孩子挺可爱的。我还很喜欢她。”
“明白了。”那人脑袋一点,“我只带叶承欢回来给您。叶柚子,我将她放进我手下训练。我手下,就是缺一个聪明伶俐的女特工。这样可行?”
许多的任务,女人去执行,就是比男人要方便上太多。
偏巧,他无色了很多年,就是没能培养出来一个出色优秀的女特工。
既然叶柚子是叶承枢的女儿,想来资质一定比常人好上许多。他有信心,能将叶柚子培养成一个最致命的,一沾即死的黑色曼陀罗!
瞧,黑色曼陀罗。
连叶柚子日后的代号,他都已经想好了。
现在,就只等主子点头,他就能拥有一个女下属供他趋势了。
想了想,卓岚摇摇头,“算了吧。我对那孩子的喜欢,不是以前那种,让她变成我下属的那种欣赏。我是真心喜欢那孩子。这次,就放过那孩子好了。”
反正,没有了叶家的庇佑,那孩子以后的日子也不好过。
那人冷言冷语的道:“主子,这可不像你的性格。”
轻轻的叹了口气,卓岚揉了揉太阳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话一点不假。”
他吃了顾灵色那么多顿饭,事到如今,他还真对叶柚子下不去那个手。
顾灵色待他不薄,总得、总得放过顾灵色的孩子一次吧!
摆摆手,卓岚不愿意再多说,“下去执行任务。人数……你自己看着办。”
虽然很可惜没有了叶柚子这个好苗子,但那人也不再多言,点点头,迅速的离开了。
既然主子说了叶承欢身边只有叶柚子一个人,那么,也不需要再点兵点将了。对付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他一个人绰绰有余了!
望着窗外的美景,卓岚叹了口气,“顾灵色,我欠你的伙食费,这次算是交清了,嗯?!”
其实这件事儿只有他自个儿心里知道。
这次来江南省,他只想带走两条人命——
卓易、叶南川。
对叶承枢,他都不曾动过杀意。
他清楚的很,跟叶承枢开战,胜,也是惨胜。败,那就是一败涂地。至少眼下这十年之内,卓岚都没有与叶承枢作对的打算。
连叶承枢,他都不曾动过杀意。更何况是叶承枢的家人呢?
卓岚从不认为他是一个仁慈的,好心肠的人。
他只是不喜欢杀自己计划之外的人。除非,对方的存在挡了他的路。
可不管是顾灵色还是叶柚子,她们都不可能挡他的路。
对于叶承枢的死,卓岚其实是打从心底觉得可惜的。
虽然十年之内,他都没有跟叶承枢交手的打算。
但叶承枢,绝对他人生当中,最有趣,最厉害的对手。
如果可以的话,卓岚很想在有生之年跟叶承枢下一盘棋。看看到底是他道高一尺,还是叶承枢更魔高一丈。
可现在,他永远没有这个机会了。他跟叶承枢,到底谁更胜一筹,这答案,他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了。
失去一个最强劲的对手,其实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儿。
就像他现在一样。
没有了叶承枢的江南省,他连干劲都提不起来。任何人在他眼中,都愚蠢的像头猪。这样赢了,也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简直……
“无趣,无趣到了极点!”
像卓岚这样的人,精神上本就是病态的状态。他又什么都拥有了,唯一的人生乐趣,就是找个不相上下的对手操控下这一盘旷世棋局。
而当他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与他为之一战的对手的时候,这种寂寞,是令人窒息发狂的。
高处不胜寒。
这句话谁都会说。
但能感受到这句话背后苍凉的人,寥寥无几。
有几个人能强大到,连个能与自己一较高下的对手都找不到?
能有几个人,达到卓岚跟叶承枢这样的高度?
如果达不到,那就不配说自个儿高处不胜寒。
“叶承枢,你怎么就死了呢?”
“我还找到机会,与你一较高下啊。”
“知道么,我这人,最怕寂寞了……”
“真想……真想跟你真刀真枪的交手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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