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直升机早已准备完毕,在超能之神下令出发以后便降落在训练基地的空地上,其实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很多超能小队成员都还有些茫然无措,稍微聪明一点的,则都忙着拿出电话打给家里人,有的则已经忍不住哭出声来。
恐惧是会传染的,听到有人哭,不少人也开始眼睛发酸,毕竟一想到立刻就要去打仗了,大部分人都开心不起来,当然也有例外,二号队队长仇千则是大咧咧地开口骂这些人懦弱,想当初他可是击溃了血奴大军,还拿下血奴大将莱图尤的首级,要多厉害有多厉害,跟着他混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次林希并没打算阻止仇千,毕竟现在最重要的是士气,带着一群大哭包上战场可是一种作死的行为,而仇千虽然很装哔,但他的话仍然让人们安心不少。
收拾完必要的装备就可以上机了,而一号队除了昊阳以外,其他人并没有必须要带的装备,所以直接上机待命便可。
这时却听龙霸天在意识中说道:‘队长,我想用尉迟先的那把剑。’
林希看了他一眼,直接开口说道:“那把剑太长了,接近两米,并不适合你用,如果你想要冷兵器的话,仓库里貌似还有昊阳留下的黑科技匕首,而且材质跟尉迟先那把一样,我去帮你拿吧。”
却听龙霸天在意识中小心翼翼地说:‘我想……至少能这样跟他并肩作战。’
林希已经动身飞向仓库,闻言不由微微一愣,待到他回来时,手中果然拿着尉迟先那把黑色剃刀。
黑色剃刀是一把身长近两米的大剑,由波特曼军工制造,以前尉迟先之所以能用这把大剑,是因为尉迟先本来就是个一米九几的大高个,并且他的超能力是势能掌控,用起来也不会嫌这把剑太长,但龙霸天不同,十一岁的他身高只有一米三不到的样子,背都背不起来,用着肯定也不顺手,毕竟这不是长兵器,剑柄相对来说很短,因为杠杆原理,格挡的敌人只需要使用比例小得多的力量即可抵挡住龙霸天的斩击,所以这把剑真的不适合他用。
而昊阳留下的那把匕首呢?其实昊阳压根没用过这把匕首,放在仓库里落灰真的太浪费了,这把匕首再加上龙霸天强悍的力量,捅什么不都是一下就破?
好吧,说那么多,林希带回来的还是大剑:“小屁孩,这下开心了吧?”
其实是因为龙霸天刚才那句话让他冰冷的心稍稍感动了一把。
使用这把剑就相当于跟尉迟先并肩作战吗?
龙霸天接过这把比他身高长得多的黑色大剑,即刻就有了办法,他将剑尖朝天,剑柄对地,倒过来背,这样就不怕剑尖太长戳到地上了,而且要用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剑柄太高而抓不到,不过林希还是觉得这么大一把剑给一个小孩子背着怎么看都觉得很是奇怪。
这不,附近即刻有人传来了取笑的声音,林希转眼看去,是七号队的一众混混。
为首的林谋与林希对视一眼,黑框眼镜后的一双眸子里满是心灾乐祸的笑意,接着不发一言,带着他身后的一众混混们走开了。
林希看出龙霸天看这些人的眼神中有些许的愤慨,他伸手到龙霸天眼前晃了晃,说道:“走吧,让他们看看你修行的成果。”
“嗯!”龙霸天点头答应。
搭载着八支超能小队的运输直升机陆续起飞,看着下方的事物越来越小,林希心中的复杂却怎么也小不了。
终于要跟血恨战斗了吗?几分胜算?
超能小队倾巢出动,没有一人被特许留下,包括怀有昊阳骨肉的狄笙,还有,一号队的王琦琦。
一号队的成员们表情都很平静,除了戴着面具的白袍,和她面无表情的保镖实验体零号以外,感觉到林希的视线,白袍微微侧头,也看了过来,林希连忙转头看向别人。
王琦琦拿着那套《天龙八部》中的最后一本,不过因为飞机上并不适合看,她只是拿着。
林希转眼看向门外,也许只有看风景才能让他稍稍松口气。
途径超都火车站上空,下方聚集了大量人群,是超能预备队,他们将乘坐火车支援现在仍在前线奋战的正规军。
超能部组织的科学家团队研究出的基因改良剂已经覆盖到前线作战的所有士兵,加之II型芯片的加入,虽然数量并不多,但也为阻挡血奴大军增添了一份力量。
所以现在局势还不算绝望。
而八支超能小队将被派往不同的地点打击血奴大军的关键位置。
一号队接到的任务是,进入血奴占领区,四川宜宾市,卫星照片显示,那里有一个不断生产血奴的血肉肿瘤,平均每小时可以生产十万个血奴,简直源源不断,科学家推测这种血肉肿瘤可能会吸取大地的能量和物质,不然不可能制造得出这么多血奴。
但血奴大军已经占领了四川,军队现在只能阻挡住它们的进攻,但要想打进占领区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派遣奇兵破坏它。
而这样的血肉肿瘤。在四川都有三个,一号队只负责宜宾市的那一个,任务完成后超能之神才会给出下一步指示。
目测这种血肉肿瘤的强度并不高,理论上来说不会跟血肉怪物搭边,所以林希的想法是他一个人飞过去将其结果了,否则一旦直升机进入敌方腹地,打起来队里这么多人他根本管不过来。
待飞出超都,林希当即安排众队员原地待命,然后独自一人飞了出去,以他的速度,几分钟就可以到目标地点。
不防龙霸天也跟了过来,林希微微皱眉,对他说道:“你忘了我跟你说过什么了吗?你的任务是保护好他们!”
龙霸天笑道:“队长,他们停在超都郊外肯定很安全,这次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林希感觉龙霸天好像不是单纯的好奇,开口说道:“真正的理由是什么?”
“呃……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龙霸天有些无奈:“我感觉那里有一个很强的存在,就像在等着咱们去似的,所以……”
龙霸天的感知应该不会有误,不过能让他觉得很强的存在,恐怕至少得是大将级别的血奴,想来也算正常,血恨总不至于不派人把守血肉肿瘤吧?
林希说:“好,不过我有一个要求,你必须随时感应一号队的所在,队徽的地图标记可做不得准,知道了吗?”
这是因为林希考虑到超能之神断不会让一号队呆在安全地带,他一定会让一号队动起来,队徽就是由他制造的,他随时都可以改变上面的数据,所以做不得准。而龙霸天既然可以感觉到目标地点有一个强者,那么同样也可以感觉到呆在一号队的白袍,相较之下,他的感觉得出的结果可就真实得多了。
龙霸天点头答应:“我知道了。”
于是两人一起前往。
目标地点,宜宾市。
林希和龙霸天的飞行速度很快,路上也没有碰到会飞的血奴,不过当两人进入占领区时,龙霸天还是被下方铺天盖地的血奴震撼到了,不由开口问道:“队长,你说这些血奴以前真的都是人类吗?”
“大部分是印度人,”林希说:“也有少数是我们的同胞,血恨第一次进攻时占领了我们的云南和贵州,现在还有不少是血肉肿瘤制造出来的。”
林希说话间,只见龙霸天忽然伸手一抓,与此同时,地上有一只血奴也忽然扑倒在地,再也不动。
龙霸天说:“这种能量线跟超神连着我们的很相似,呃,下面那个血奴……如果超神想杀死我们,是不是也这么简单?”
林希说道:“不错,而且如果弄断这根能量线,人头算能量线的主人。”
闻言龙霸天不由有些栗栗自危,这是当然的,知道自己的生命时刻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是个人都会不好受。
龙霸天不再说话了,两人很快飞到目的地。
就见一座广场上悬停着一个如同心脏一般的肿瘤,无数网状血肉穿过广场附近的建筑,将其吊在半空。
而血肉肿瘤真就跟心脏一样,咕咚咕咚地跳动着,而它每一次跳动,其上都会有十多个水泡破开,流动的粘稠液体中滚出一只只颤抖不已的血奴,这些血奴尚未睁眼,却都仰面朝天“吱呀呀”地怪叫着,接着便由不少穿着衣服的血奴推着走出广场。
林希没想到这东西竟然是悬在半空,感觉不像是从地面吸取能量,不过也不好说,毕竟吊着它的血肉都连接着建筑。
龙霸天对林希说:“有人发现我们了。”说罢便身影一晃,竟然冲了下去!
林希不由心道这小子好生冲动,不过那个强者还没露面就不用多担心他,先来一发气功炮把血肉肿瘤炸掉再说。
林希双掌一挫,能量即刻在掌间聚集,为保万无一失,这次他用上了比上次在越南时更强上三倍的能量,然后传音给龙霸天:“我准备炸这东西了,自己小心。”
“嗤!”
林希双掌一推,一发直径七八米的巨型气功炮呼啸冲出,这一发丢下去,别说血肉肿瘤,就是整个宜宾市恐怕都会化为灰烬,不过这种时候管不了那么多了——
忽见血肉肿瘤前方黑影一闪,一只身穿黑色甲胄的血奴已经挡在气功炮面前,这只血奴在气势上跟所有血奴都不一样,只见其抬臂一挥,竟将气功炮弹了回去,林希只来得及“呃”了一声,直径七八米的巨型气功炮已经轰到了他的面前!
“轰隆!”
气功炮爆炸的巨响,响彻了整个天空……
且说龙霸天冲向地面,那里站着六七个抬头看着他的血奴,只一瞬,龙霸天已经站在他们面前,开口问道:“你们还记得以前的事情吗?”这才想起印度人通用英语,他又用英语重复了一遍。
却听其中一只血奴用中文说道:“你是傻哔吧?问这种问题有意义?”
龙霸天没想到他们会说普通话,再一看说话的血奴长得还真有点像中国人,可能是由同胞转化的,他不由笑道:“你们还记得对吧?太好了,这样我们只需要打倒血恨就行了。”
几个血奴闻言不由互相看了看,纷纷冷笑起来,其中一人笑道:“这傻哔,居然说他想杀了血神大人,做梦吗?”另一人则说道:“你们看,他还背着那么大一把剑,是不是还想砍死哥几个啊?轮他丫的!”
“铮。”
一声轻响。
一只血奴已经从腰间断为两截,上半身的脸还留着莫名其妙的表情,掉在地上。
只见龙霸天倒握着黑色剃刀的剑柄,惊道:“呃我去,这把剑这么快?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说着小跑过来将那只血奴的上本身抬起,重新安到还没有倒下的下半身上,然后使用源力帮其恢复。
而其他几只血奴全程都处于懵哔状态。
这时就听林希传来声音:“我准备炸这东西了,自己小心。”
龙霸天连忙对众血奴说道:“快跑呀,要爆炸啦!”说罢便飞也似的远离不远处广场上的血肉肿瘤,这几只血奴则是张着嘴看他跑远。
龙霸天瞬息间跑出数公里,后方果然传来一阵强光,但他忽的察觉到爆炸位置有异,貌似炸的不是血肉肿瘤呀?
回头一看,这才发现林希竟然炸的是自己!
不,还有一个存在,龙霸天不由暗暗乍舌,那个存在竟然可以反弹林希的气功炮?但明显不是之前感觉到的那一个……
“哦,你这小孩好像真有两把刷子,全知全能的血神大人果然没有说错。”
气功炮爆炸的冲击波袭来,却仍然掩盖不住这句话的声音,龙霸天听了个真切,忍不住寻声看去。
只见一个女性血奴站在龙霸天身侧,无数建筑和植物的碎片随着血腥的强风袭来,却也只能让她的长发凌乱飞舞,却未能让其身移动分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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