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国公 第十八章下血本拉票

    不过,在竞选之前,却非风平浪静。搅起风浪的是元圆。

    上午放学后,他便挡住了张二狗的去路。

    此时,学室内只有三人:元圆,张二狗,还有司马九郎。

    “二狗子,你懂啥叫先礼后兵吗?”元圆试探地问。

    张二狗的神经就如琴弦,有时会被别人弹错,有时会自己崩断,与常人极其不同。别人读书,终有一日,榆木疙瘩也能开窍,但他,如一块顽石,磨啊磨,磨啊磨,磨除一层又一层,磨到最后,依然是顽石,绝对磨不出宝石来。

    元圆很担心他的智商,便先摸一下底细,以便对症下药。

    “懂啊。嘻嘻,嘻嘻。”张二狗嬉笑着,呆滞的目光泛起了斑斓,然后伸出一只手,道:“你给我鸡腿,我就让你先礼后兵啊!”

    嗯,孺子可教也!元圆高兴的心赞。

    他的策略是先礼后兵。所谓礼,就是赠鸡腿赠糖葫芦赠一切张二狗需要的东西;所谓兵,就是让司马九郎短兵相接刺刀见红暴揍个羔子。

    没想到这羔子如此识时务,那就省心多了。于是,他便把最后一根鸡腿塞到张二狗手中。

    “吃了哥的鸡腿,就得听哥话。明白不?”元圆叮嘱他。

    嗯!张二狗一边兴奋地点头,一边狂吞鸡腿。

    “那你记着,选哥当学室长。”元圆笑容可掬地拍拍他的糙脸。

    嗯!张二狗把脑袋点的像小鸡啄米。但点头的频率猛然加快,便导致那肉噎在咽喉内。于是,他急忙抻直脖颈用力捋,捋,捋!

    待那团肉顺利滑下,他才长舒一口气,正色道:“我吃了哥的鸡腿,就选哥当学室长。我吃了哥的鸡腿,不选哥当学室长,就猪狗不如,就天打雷劈,就不是娘养的——”

    “好好好!”元圆急忙打断他。就一根鸡腿而已,发这毒誓,太于心不忍了。

    既然搞定,他与司马九郎就转身出门。可就在此时,张二狗说了一番话,把他气的差点儿上吊。

    吃人家的嘴软!张二狗把那鸡腿连肉带骨地吞腹后,便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忠心,自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优良品质,于是再发毒誓:“九哥,放心,我一定选你,否则,我就吊在这梁头上——”

    听闻此言,他们二人迅疾转身,既惊又疑地目视张二狗。

    “你,你,你说选谁?”元圆狐疑急问。

    当然,他的疑惑,也是司马九郎的疑惑。

    “选九哥啊!”张二狗边用那积满黑乎乎污垢的长指甲剔牙,边含混不清地回答:“九哥,九哥啊!”

    “你要选元圆啊,岂能选我?”司马九郎斥问。

    他可无意于此职位。莫说竞选,就是逼迫他担任,他都毫不犹豫地拒绝。这些奇葩同学,管理他们?给他们当孙子还差不多!

    “刚才说了,吃哥的鸡腿,就要选哥啊!”张二狗把从牙缝里剔除的肉丝嚼的“滋滋”响,理直气壮的回答。

    “可,可,可你吃的是我的鸡腿啊?!”元圆纠正。

    嗯?张二狗怔在那里,一副茫然不解的神情。

    “对,是元圆的鸡腿啊!”司马九郎随声附和。

    张二狗更茫然了。

    “刚才,肥圆从九哥那里拿鸡腿递给我,那我就应该吃的是九哥的鸡腿啊!”他对两人解释,逻辑性还很强。

    的确如此。元圆给他的鸡腿是从司马九郎手中拿的。这根鸡腿是元圆刚进学室时给司马九郎的,但他一直未吃,此时便派上用场了。

    见张二狗有误解,元圆便再三对他解释。

    “这就是九哥的鸡腿!我亲眼看见你拿他的。”张二狗面色凝重,声色俱厉地反驳:“我从你家酒楼拿东西转给别人,那就是我的吗?”

    元圆立刻哑然。这道理,这他娘的道理,似乎很有道理,却又似乎没有道理。

    元圆无言,张二狗并不罢休。他很有情绪。你肥圆居然当面蒙我,岂不是把我当卫傻蛋一样作弄?

    “肥圆,你刚才也说了,‘吃哥的鸡腿’。对吧?”他质问。

    元圆不知他何意,就点点头。

    “你有我大吗?你今年十五岁,冬天出生。我虽然也是十五,但生于春天,你应该叫我‘哥’。那我怎么能是吃你的鸡腿?”他质疑元圆所谓的“哥”,然后,指着司马九郎道:“九哥,比我大,那我就叫‘哥’。”

    这时,司马九郎和元圆明白了,张二狗的意思是:“吃哥的鸡腿”中的“哥”应该是九哥,那么,我吃了九哥的鸡腿,就要选九哥。

    元圆哭笑不得。他口中“哥”的意思,常人都能理解其含义,就是一个自我标榜的“谦词”,简单而言,就是“我”的意思,哪知道,这张二狗却理解为其本意了。

    “你选我。”元圆不想解释了。张二狗就是一根筋,认死理。

    “我就选九哥。”张二狗不服。

    “你不选我,我就让我爹追你家的账!”元圆使出杀手锏。

    听闻此言,张二狗便呆在原地。他似乎很忌惮元家追账。片刻后,他突然一脑袋撞飞元圆,然后“哇哇哇”哭嚎着跑了……


    下午时,元圆接受了司马九郎的建议:先易后难。

    那么,就从王小虎入手吧。毕竟,相对别人,他们感情还是杠杠的。

    面对王小虎,元圆承诺:一张票,十根鸡腿,预付五根。

    王小虎把脑袋摇的如拨浪鼓。

    元圆增加筹码,增加到三十根。

    王小虎装腔作势地用手指堵住耳朵。

    司马九郎示意元圆更换筹码。

    于是,元圆改口,把鸡腿换成糖葫芦。

    糖葫芦可是王小虎的最爱。他跳楼时,司马九郎一串空口无凭的糖葫芦就把他解决了。可见,这是真爱啊!

    所以,一听糖葫芦,王小虎便沉默了,迟疑了。是啊,糖葫芦,还不是一串,是一百串!当然,一百串也只是个概数。元圆承诺,今后的日子,随吃随买。

    这个诱惑,不是一般的大,想想都会哈喇子飞流!

    但他望一眼趴在桌上酣睡的卫傻蛋,便再次拒绝。

    “小虎,想静静吗?”

    见元圆绞尽脑汁都没搞定王小虎,司马九郎便亲自出马,用美人计诱惑他。

    一听“静静”这个名字,王小虎立刻来了精神,目光如炬,面沐春风。

    “小虎,叔叔带你去看静静吧?”司马九郎的意思,元圆立时明白,便再烧火添柴。

    “可是,县城,很远啊?”王小虎弱弱轻问。

    一听此言,二人立时明白,这招儿奏效了。

    “有叔在,怕啥?”元圆拍着胸部誓言,“上刀山下火海,叔背你去。”

    “我想静静!”王小虎欢兴奋地爬上书桌,狂呼乱喊。

    商议妥当,放学后,三人杀向县城。

    县城在名相镇的西南方向,约有五十里路。

    起初,三人是步行,后来实在累乏,便搭上一辆去县城送货的大马车。不过,这搭顺风车的代价是花光了囊中所有的铜钱。

    亥时,他们终于赶到了县城。县城名为“邺”,是个小县城。由于是清平盛世,县城就没宵禁,更不关闭城门。

    司马九郎和王小虎是第一次来县城,便如刘姥姥进大观园,看见什么都新奇。

    元圆虽然以前来过,但那是白日,还有爹娘领着,只顾着吃喝,那有现时自由呢?因而,也如逃出栏的小猪一般,咕噜咕噜地四处奔跑。

    这县城虽小,却也比名相镇阔多了。重重叠叠的房屋,几乎雷同的街道,很快,他们就是晕晕乎乎,稀里糊涂,辨不清东南西北了。而此时,三人才想起此行的任务:找静静。

    静静在哪儿?

    静静姓冯。她爹娘早年客居名相镇,专门打杂工。因此,她爹便得绰号“冯杂工”。人们长期喊他冯杂工,便渐渐忘记他真实姓名。

    现在,他们只知冯杂工夫妇在一家大户中做工,其他一概不知。于是,他们便一边打听“冯杂工”,一边观赏邺城的夜景。

    “两位大叔,把我蒙出来,可不能把我卖了!”王小虎蓦地插言。他似乎是相当的担忧。

    司马九郎和元圆乐的简直成鼻涕虫了。这羔子是话里有话。

    “把我卖了,我也没意见。但最好卖个能吃饱的人家。”他抚摸着肚子唉声叹气。

    “小虎,你也知道,我混吃混喝还行。落难时,我靠不住。”元圆倒也干脆。

    因此,此时此刻,司马九郎便责无旁贷担起了灭杀饿虫的重任。但他也清楚,非常时刻,必须非常手段。这非常手段,就是“不要脸”。

    于是,他先把衣衫撕扯的褴褛不堪,又用泥巴涂抹于脸,再寻了一个破瓦罐,最后,佝偻着腰、抖着肩膀、口中哼着“大爷给个钱儿吧”步入川流不息的酒肆、戏苑等处。

    起初,他没经验,一副君子乞丐的崇高形象:别人骂,就躲避;别人闪;就换目标……结果,一个时辰过去,他半文钱都没讨到。

    “九哥,你就是一个不称职的乞丐。”元圆有气无力地评判。

    “九叔,你这傻蛋,你以为面对的是卫瑶瑶啊?!这么酸气?”王小虎饿急了,就熊他,“难道需要小爷给你做示范吗?”

    ……

    被两人熊的一塌糊涂,司马九郎便调整策略。他先目测,专挑身着锦衣绸缎的富人;然后,一个饿虎扑食冲上去,死死抱住对方双腿,任凭你打骂,不给钱不松手。

    这方法奏效,不到半个时辰,就讨了二十两银子。

    于是,三人便或入酒肆海吃山喝,或入戏苑弦乐唱和,甚至一度,王小虎这羔子留恋在县城最闻名的歌姬院前驻足不前……

    由于还要上课,黎明时分,他们才雇了一辆马车匆匆赶回。

    至于“静静”,他们早抛到九霄云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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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下血本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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