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面便对酒当歌,不醉不归,朝暮对这个奇葩的皇家子弟的印象还是很好的,毕竟人生难得一知己,有人陪着喝酒的感觉自是无需言。只是接下来的几日,朝暮就深深地感受到识人不察的痛苦了。
打朝暮住进太子府的第一起,季凌逸就赖在朝暮房中不走了,一坛坛美酒送上来,一个个空坛搬出去,当真是嗜酒如命。
开初的时候朝暮还是欢喜地地同太子席地而坐,饮酒作诗,好不快活,可喝到后来就出现问题了。
这位太子酒量不错,但酒品极差,喝得多了就拉着人胡言乱语。
“朝暮兄弟……”季凌逸打了个酒隔,傻笑着拽着朝暮的衣袖,“我看着你格外眼熟,我们从前是不是见过啊……”
“呵呵……”朝暮一边笑,一边试图抽出袖子,“你肯定是看错了。”
“没有……没有……”季凌逸居然抱着人的胳膊死不撒手,笑得跟街边疯癫的野孩子没甚区别,“本宫就是见过你。”
朝暮想了几想,觉得着人是有点面熟,但是绝对不曾见过面的,于是便一本正经地回道:“可能是我长相太过稀疏平常,太子将我认成他人了吧。”
季凌逸揉揉眼睛,凑近了看她,英俊的脸上一片绯红,“也是,本宫还记得那人是个极漂亮的女子。”
扪心自问,这几十年里朝暮在凡间都是以男子的身份出现,若是季凌逸非要见过一个同朝暮样貌相像的女子,那便只有一个可能:见鬼了。
于是,朝暮咳了两声问季凌逸可曾遇到过什么稀奇事,季凌逸却糊涂了,一面拉着朝暮
的袖子嘿嘿傻笑,一面继续往嘴里灌酒。
跟醉酒的人真是无法交流,朝暮叹气,端起酒杯跟着他喝,跟着他醉。
在太子府呆了两日,朝暮一直泡在酒坛中愣是没想起找那女狐。
这情形一直到第五日才发生了改变。
那日她睡到日上三竿才混沌着脑袋推开房门,日光晴好,惠风和畅,美中不足的是倚在走廊那根大红柱子边的勐泽脸色有些难看。
“你……”朝暮惊了惊,一时忘了话。
“你这几日在作甚?”他语气不善,却偏要摆出一张笑脸,看得人阵阵胆寒。
朝暮展开扇子,睨了他一眼,高声道:“捉妖。”
勐泽眸色一深,“妖呢?”
“呃……”朝暮干晃着扇子,一时有些窘迫,“你不是应该留在沈府么?沈烨的伤好了?”
“沈烨的外伤好的差不多了,就差心病没法医治了,所以……妖呢?”勐泽半眯着眼,将“妖”字咬的很重。
“呃……”朝暮继续干晃着扇子,晃得手腕有些发酸。
正窘迫时,季凌逸出现了。
隔着老远的距离,季凌逸抱着坛酒,高声喊道:“朝暮兄弟!”
这回来的可真是时候,朝暮将扇子一合,笑得眉飞色舞,刻意走到勐泽身侧,压低声音道:“看你怎么解释?”
果然,季凌逸见到人高马大的勐泽时愣住了,连眨了几次眼才问道:“你是何人?”
勐泽眉毛一挑,衣袂一甩,转过头自然地胡编乱造起来:“在下勐泽,朝暮的朋友。”
“朝暮的朋友?”季凌逸将酒递到朝暮手中,摸着下巴兴趣颇深的打量了勐泽一番,而后笑道:“你这样子不像是泼皮无赖啊……”
勐泽以一种看猴的眼神睨了朝暮一眼,勾唇道:“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跟泼皮无赖对着干,俗话得好,不打不相识,所以……”
话还未完,季凌逸就仿佛见了知音,激动地抢过酒坛,拍了拍勐泽的肩膀,“来,你我这是相见恨晚,先喝一场。”
朝暮狠摔了下扇子,哀怨地瞪了勐泽一眼,眼睁睁看着两人头也不回地分酒去了。
世态炎凉啊……人心难测啊……
无比哀伤地摇了摇头,又无比怨恨地跺了跺脚,朝暮这才转想起被遗忘在角落的女狐,此时不抓,更待何时?
青藤花架,熏香缭绕,女狐半躺在藤椅上睡的正香。
朝暮握着折扇,轻手轻脚地走到她身侧,手还未举起来,女狐眼一睁,面色一白,然后红衣一闪,竟然一下子跳到凉亭外。
无奈地抚了抚额,朝暮高声道:“狐狸,你别跑!”
女狐似乎被这一声高呵吓到了,居然化作一只火红狐狸,连蹦带跳地窜上了房顶。
从前柯醉这样形容一个人的外貌:丑的令人毛骨悚然,惶惶乎不可近身。
原来在女狐心目中我已丑到这种境界了?思及此,朝暮扼腕长叹一声,满怀忧伤地跳上房顶继续恐吓狐了。
不料这一追就追了两个时辰,女狐从城内跳到了城郊,从城郊窜进了树林。高耸茂密的松树间,红艳艳的身影上蹿下跳,晃得人眼花缭乱。
朝暮扶着树气喘吁吁,“狐狸,本仙君又不会把你吃了,跑这么快做什么?”
女狐停在老远的一根树叉上,红色的眸子明晃晃地盯着朝暮,“你不吃我,那你追我做什么?”
“人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的真真扎心。你的沈郎为了你快要断气了,而你连看一眼他都不愿……你于心何忍啊?”
女狐圆溜溜的眼转了一转,半是回答半是自言自语道:“我去了又有什么用?”
朝暮还未来得及跟她好好讲一讲“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道理,女狐尾巴一摇,再次蹿了起来。
“死狐狸……”朝暮抬头看看了晃眼的日光,抹了把汗,狠狠骂了一声,一面思考如何拔光她红艳艳的狐狸毛,一面有气无力地追了上去。
毒辣辣的日光下,团成一团狐狸一跳跃进杂草丛生的野地,竟没了身影。
朝暮吞了口气,半眯着眼,巡着气味继续往前跑。
“扑腾”一声,朝暮呲牙咧嘴地捂住膝盖往后跳了几跳。
“年轻人,你没事吧?”一粗布麻衣的老太婆松开手中的破推车,步履蹒跚的走到朝暮身边,伸出皱巴巴的手。
朝暮咬牙挂出个笑,肉疼地了句:“没事”。
老太婆皱纹遍布的脸上挂着讪讪的的笑,颇为内疚道:“人老了不中用,连路都看不清”想了想,老太婆摸摸索索地走到朝暮身边,“要不我带你去看大夫?”
“不用,不用……”朝暮连连摆手,匆匆一瞥便见女狐从推车下跳出,一骨碌跑了。
“哎……”朝暮连拔腿去追,奈何老太婆拉住了胳膊,一时竟无法挣脱。
“年轻人,你别走,还没看大夫呢!”
朝暮哭丧着脸,眼睁睁看着女狐消失在一片乱草中,闷闷道:“我真没事……”
老太婆见她的撕心裂肺,很是动容,面容慈祥道:“没事也不要急着走,正好晌午了,老太婆请你吃午饭。”
在凡间晃了几千年,朝暮见过许多次吃白食被揍的,第一次见非拉着人吃白食的,如此拒绝的话也不好出口了。
穿过野地,有片村庄便呈现在眼前,老太婆就住在村南头一棵歪脖树后。
朝暮将破车推到歪脖树下,抬头看了看风雨不来也要倒的茅草房,内心顿时生出一种悲痛与敬仰之情。
墙壁倾斜欲倒,屋顶茅草飘荡,形容的就是这种房子。
老太婆都穷成这样,我一个不吃饭也饿不死的散仙要是再厚着脸皮压榨一回,也显得太没有仙德了。
这般想着,朝暮便朝老太婆摆摆手,大气道:“婆婆,我还是走吧。”
老太婆看着朝暮叹了一声道:“你们是不是都嫌我老了,不中用了,连吃饭都不肯留下来……”
朝暮想好的话憋在嗓子眼又被硬生生地压了下去,“婆婆……”
老太婆摆摆手,转过身,自言自语道:“还是我一个人吧。”
“婆婆,你要做什么好吃的?”朝暮摆上笑,上前扶住老太婆,十分热切地问道。
老太婆拍了拍朝暮的手,笑出一脸褶子,“当然是最拿手的了。”(http://)《昏朝醉暮》仅代表作者凉宵的观点,如发现其内容有违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请作删除处理,http://的立场仅致力于提供健康绿色的阅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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