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喻户晓的三国演义中,我们知道有这样的三类人;第一类被称为“智绝”,其主要是以诸葛亮为代表的谋士派;倚仗其超群的预算能力,以及对他人性格、人品的察觉,缔造了一系列让人赞不绝口的神话,有以“草船借箭”为开端的赤壁之战,便此形成三足鼎立魏、蜀、吴的局势;也有周公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般的创举,充分利用了曹操用人多疑的特点,反间这一计策可谓是恰到好处。一笔阁 www。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说当然还有一只老狐狸,他也被我们说成最终的胜利者,很明显他就是司马懿。不过很多人听到司马懿便会说道诸葛亮的“空城计”,孔明的空城计可说是完美退敌;但是我们忽视了一点,那就是诸葛亮这个人生平是从不做任何冒险的事情,但是这一次他终究还是铤而走险;结果虽说退敌了,但是他的内心却没有半点开心,因为司马懿这只老狐狸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死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狗急了也会跳墙,所以反而对司马懿却是充分的胜利。因为不废一兵一卒的力量便探得敌人的虚实,也充分体现了司马懿这个人的谨小慎微,也正是坚守这份谨慎的底线,他的隐忍换取了最终的胜利。
第二类则是以关羽为代表的“义绝”,每当说道关羽,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千里走单骑”,而这一走不仅是力量的对决,更是信念的对决;特别是在道德意识弱化的今天,人与人之间最缺乏的便是这份信念,因为常人只会在乎“物理上”的危机和享受,而“精神上”的忧患意识是空缺的、丧失的、甚至完全崩塌。
第三类的“奸绝”是以白脸的曹操为主线,曹操平时在道德这块可说是打破常规;为什么说是打破常规呢?首先,曹操的父亲“曹嵩“是汉灵帝时朝廷要臣,也就是所谓的官宦之家;因此在教育这块是不会空缺的,而在封建礼仪的规束下,他的反常举止也便是打破常规。在小时候他便和袁绍喜欢偷看女人洗澡,特别是偷看寡妇洗澡,成年后且有喜欢少妇的特殊癖好。也正是因为这些打破常规般的癖好,被后人扣上了没有道德底线的帽子。可是当我们冷静下来想想的时候,当时在曹操手上任命的优秀谋士还是很多,如郭嘉、程昱、荀彧这些,难道就连这些熟读圣人诗经的学者们看不懂这一点吗?其实不然,正是因为曹操的这种分级分类的思想,让他们感受到了一半是冬天、一半是春天的曹操是一个性情分明的人。至少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去喜欢一个“中央空调”般的人,也没有人会去喜欢一个言谈举止中都是诗书礼乐的现代版“唐僧”。他的明智、果断只不过和当时的社会意识匹配不到罢了,就如今天我们很多思想放到过去是不合情理的。
在看待事物的时候应保持折中主义,万事万物是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以绝对的意识为导向。最近的我时常试图让自己慢下来,慢下来的自己会更方便去寻找那份丢失“道”;所谓道可道,非常道,而当我每次快要追逐到它的时候,它已经非常道了。极高明而道中庸是追寻它最好的态度,它不计得失、不计名利、不计争斗,是最一直返回自然的最初常态。就在前几天的时候,一位学生给我吐槽到某位老师多么多么的垃圾,后面听他说完才知道,是因为这个学生把这位老师得罪了。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位学生长时间逃课,他主要把这些时间都花费在了自己规划的考研上去了;这一切看似很合乎情理,毕竟他交了学费,学与不学也是自己的事情,况且他也没有浪费这些时间;但是每到期末的时候,这位学生就会去找每一位科任老师,并开始给他们解释到,因为他要考研,所以让这些老师都给他打一个高分。撇开他没有给这些老师说明自己逃掉这些课程的原因不说,而直接去提出这般无理取闹的要求,首先,一般的老师是肯定不会答应他的,纵使老师答应了他,而班上的同学们也是不会答应的。这些背地里的肮脏交易,在道德上,最终会受到那些不公平待遇同学们的唾弃,而且自身的道义价值也会随之沦陷。
道义是当前社会巨缺的上层建筑,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在互相猜疑、勾心斗角这一领域发挥到了极致,这也就是荀子所认可的人性丑恶依据;马太效应的加重不是偶然,《道德经》中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人之道背离天之道,故而纲常毁坏,社会沦丧”。虽说如此,但是在我个人看来人性依然是性本善的,而造成这一起因的是因为这肮脏不堪的社会。倘若在这浮躁的社会时刻秉承一颗初心,在扭曲的现实社会大刀阔斧地“逆行”,这何尝不是一种巨大的扭转力?媒体中所报道的狼性企业,在员工达不到自己的业绩时候,就会采取一些低贱的手段去惩罚(例如:冬天泼冷水、钻胯下、学狗叫),所谓的狼性和奴隶社会的“奴性”何尝不是同一产物?低贱的人性、丑恶的人性不是纯天然的,而是人性的可塑性在面对“扭曲现实”的时候太过脆弱,而在面对“道义”的时候,它却反倒变得更加刚硬,以至于去抵触它。?
摒弃那些不必要圈子,拒绝那些没有价值的社交,让自己在这个破不成型的社会还为矫正的期间内好好静下来,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好事情;不求回报、不图感恩,只为自己良心过意得去;不逢场作秀、不沽名钓誉,为求自己心安理得;就如同知道那一层水域的温度,只有那一片水域的鱼儿才知道;社会的天平不在法律、不在社会,更不在社会舆论当中,而是在当事人的心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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